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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lationship: Sherlock Holmes/John Watson
字數:約4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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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et Me A Mug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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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這地方已經沒有我的容身之地了,Sherlock。」John哀愁地說。
Sherlock正伏在桌上用放大鏡觀察一張照片,聞言訝異的抬起頭。
「我不懂你的意思。」
「我根本走不進去!」John站在起居室的門邊,抓著剛買回來的法國麵包揮舞,把它當西洋劍一般筆直地指著室友的鼻子,「滿地都是你的東西,你自己看看啊!」說完他放下購物袋,試圖開拓新疆土。
「不行!不准動那五疊資料!那是有順序的!」Sherlock大叫了起來。
「別把那些椰子樹葉丟掉,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!」
「那個貓頭鷹標本也不要動!你行行好不要再弄亂我的東西了,它們都不是垃圾!」
「弄亂?這地方還可以再亂嗎?」John氣鼓鼓地環顧起居室。
「你以為亂無章法的擺設其實是有條理的,只是你可憐的觀察能力看不出來罷了。」
「好吧。」John果斷放棄爭論,「聽著,我雖然不是什麼特別愛整潔的人───以醫生來說算是不太愛整潔的───但你也太誇張了。我要出門去值班了,如果我晚餐時回來,你還沒把起居室還原成能住人的樣子,我就……」他停下來搜索一個可能會有用的威脅。
「你就?」Sherlock回以挑戰的目光。
「趁你睡覺的時候把你的眉毛剃掉!」
「喔,好可怕。」記得把John新買的電動刮鬍刀藏起來,Sherlock心想。
「哪一邊都可以,任你選,我沒意見。」
丟下這句話,John出門了。
= = =
Sherlock找不到地方擺他的貓頭鷹標本。
好吧,也許John是對的。至少他該清出一塊地方,才能好好研究他的新玩具。
Sherlock小時候曾翻過Mycroft的一本厚厚的課本。裡面提到關於公共財的支付和享用。每個人的願付代價不同,所以會產生搭便車行為。也就是說,如果房間是公共財,最受不了髒亂的室友會先打掃房間,其他人就是搭便車的人。也就是說,Sherlock不必打掃房間。
他想著等John回來要把這理論解釋給他聽,John一定沒學過這個。
Sherlock一邊胡思亂想一邊快手快腳地收拾實驗桌。當他一邊把該洗的燒杯往流理台邊堆,一邊分神想看看桌上的培養皿───裡面有種奇怪的顏色,或許是哪個被他遺忘的實驗放久了長出什麼東西───的時候,悲劇發生了。
John放在流理台旁的馬克杯被他失手一推,響亮地「匡啷」一聲在地上摔成了碎片。
糟糕了。
Sherlock腦中同時閃過好幾個念頭。John的杯子被我打破了。我該怎麼告訴John?該道歉嗎?怎麼道歉?該賠嗎?怎麼賠?還是乾脆裝傻?
那是個RAMC (Royal Army Medical Corps皇家陸軍軍醫隊)的白色馬克杯,上面有軍醫隊的標幟:皇冠下方一圈月桂葉圍繞著中央的單蛇纏杖,是醫術之神亞希彼斯的象徵。下方有一行拉丁文”In arduis fidelis” (逆境中之忠誠)。打搬進貝克街開始,John就天天握著這杯子。
這是John最喜歡的杯子。他從來都只用它。他一定會很生氣的。
並不是說Sherlock不喜歡John生氣,畢竟John三天兩頭就朝他吼吼叫叫的,然後Sherlock回嘴,John再吼個兩句,像被戳到的刺蝟一樣,多好玩。他不喜歡的是John真的生氣,John真的氣起來時是不說話的。一直到發生了什麼事讓他忘記要生氣,或是Sherlock泡一杯可可給他賠罪。這招還是Harry教的。
總之先湮滅證據準沒錯。就算不用是全英國唯一的諮詢偵探,Sherlock也清楚要毀屍滅跡就要徹底。他蹲下身來小心翼翼地將碎片拾起放進隨手抓來的袋子裡,仔細把地板掃乾淨,確認沒有任何碎屑被遺漏。
這下子他可是名副其實地在打掃了。
清掃完畢後,Sherlock抓過筆電(John的)搜尋RAMC商品的實體通路以及杯子商店。十分鐘後,他跳上計程車,報出剛才他在網路上查到的地址,往一間茶具專賣店去。
= = =
趁著John被報紙擋住視線或是去洗手間的時候,Sherlock常常會往John的杯子裡偷一口茶或咖啡。有別於他自己的那杯常常被放到冷掉,John的杯子永遠是溫熱的,冒著暖暖的香氣,同樣的形容也適用於杯子的主人剛洗好澡的模樣。不同的是,John的杯子是不准John以外的人碰的。
Sherlock記得有次Harry來訪,John是如何執抝地不讓她用自己的杯子,堅持「客人就要用客人的茶杯」。「可是我這杯子醜死了。」Harry抱怨。然後他們姊弟倆像在演肥皂劇一樣為個杯子拌了五分鐘的嘴。Sherlock覺得有點可笑。
他現在完全笑不出來了。
Sherlock風風火火地衝進店裡,直接衝著櫃台去,把人家店員小姐嚇得魂不附體。
「我要找RAMC的馬克杯,有沒有?」語氣像在說你為什麼亂動我的實驗。
「馬……馬上幫您查!」店員的手指直奔存貨系統。
「Sherlock!」突然一個熟悉的清亮聲音從背後傳來,Sherlock不悅地轉身。
「噢,Molly。」
「你怎麼會來這裡?是有案子嗎?」Molly驚喜得臉頰都泛紅了。
「我來給John買個杯子。」
「How sweet!」Molly說。
「呃……不是,是因為我……」
Molly似乎根本沒在聽。
「我來替Toby買個漂亮的茶杯,」她露出溺愛的表情說,「明天是牠來我家的兩周年。」
「Toby不是一隻貓嗎?」
「是呀。」Molly理所當然地回答。
「好吧。」Sherlock決定不搭理她。因為這時候店員結束了查詢,正朝Sherlock靠過來。
「先生,我們目前只剩下一個RADC (Royal Army Dental Coprs皇家陸軍牙醫)的杯子。」
「那不是我要的!」
「真的很抱歉,但我們已經不再進貨了。您要不要看一看其他的馬克杯?那邊都是……」
「不用了。」Sherlock轉身就要走,卻被Molly拉住大衣尾巴。
「我在想,或許你可以和我一起挑Toby的茶杯?」她眼神閃閃發亮的說。
「不行,Molly,我趕時間。」離John的下班時間還有兩個半小時,他一定可以想出辦法的。
「Sherlock。」Molly眼中的光芒變得有點嚇人,「上禮拜你把我的實驗室弄得一團亂之後,你答應會幫我一件事的。現在我需要幫忙了。」
「可是……」
「這件事對我來說真的很重要。」Molly堅持,「不然你可以陪我去挑貓抓棒?」
「好吧。」Sherlock投降了,不然Molly會為了這件事一直糾纏不清的。速戰速決就好,不過是一個茶杯。
結果那個該死的Toby的該死的茶杯竟然耗了他半個小時。半個小時!Molly一直喋喋不休地告訴他Toby幹了多麼可惡的事,一邊拽著Sherlock繞過一個又一個展示櫃。不要養不就沒事了嗎!她絕對,絕對有潛力能成為下一個Mrs. Hudson。Sherlock開始後悔沒選貓抓棒,至少選擇會簡單一點。
最後Molly終於滿意了,選了一個白色的瓷杯,周邊有貓腳印做為點綴。Sherlock覺得看起來挺蠢,但他沒說話。
Sherlock不等Molly結完帳,就大步跨出店門,往下一間店去。
下一間店簡直是災難,店員竟然不知道RAMC的標誌長什麼模樣!Sherlock只好氣急敗壞地仔細形容了一次,態度惡劣得像隻抓狂的山貓。後來老闆娘出來解救了那名驚慌失措的新員工,說店裡沒有他要的東西。Sherlock幾乎是被趕出來的。
當他挫敗地坐上計程車要回家時,手機響了一聲。
「Dimmock在攝政公園那有個案子,需要協助,你可以去嗎? GL」
「不去。除非你知道去哪裡可以弄到RAMC的杯子。 SH」
「何不問問John? GL」
沒用的笨警察!Sherlock忿忿然把手機塞回口袋。
= = =
那杯子在網上並不難找,但是Sherlock翻了幾個購物網站後發現都已售罄。再說,等東西寄到他手上,事情早就漏餡了。Sherlock苦思了幾個藉口,但不管哪個都避免不了John的怒火,他只好放棄網路購物。他想到跑一趟Army Medical Services Museum裡的博物館商店或許會有,但那博物館位在漢普郡,光來回就要花上兩個小時,到時候John早就找得把廚房倒過來搖一搖了。
手機響了,是一串不熟悉的號碼。Sherlock馬上接起,可能是客戶。
「Sherlock,是我Stamford。我星期四有一班學生要上大體解剖,今天送進來的那位你可別碰啊,聽到了嗎?你害我上禮拜的課都上不成。」
「噢,無聊。」
「可比你的實驗有意義多啦。怎麼啦,聽起來有點累?」
「我需要一點協助。你有很多軍醫朋友嗎?」
「有幾個,怎麼了?」
Sherlock又形容了一次那個馬克杯的模樣。
「我想想。」Mike說。
接著是一段長長的停頓,Sherlock覺得幾乎有一曲卡農那麼久,他的學生怎麼受得了?
「喔!我知道你在說什麼了!」Mike終於說,「RAMC的杯子!剛好我家裡有一個,跟你形容的一模一樣。忘了為什麼會有了,我連拆都沒拆開過。你現在需要嗎?」
「賣給我!」Sherlock大叫了起來。
「好啊,你現在來我家吧。地址是……」
Mike Stamford家的客廳牆壁幾乎被大大小小的相框淹沒,在他翻箱倒櫃尋找那個從未拆封的馬克杯時,Sherlock聊勝於無地看著那些照片。最大張的是Mike和他妻子的婚紗照,堂堂掛在正中央,兩人都笑得一派幸福,Mike的頭髮還上了油。其他照片就是兩人從小到大的各個時期,和各種人在各種地方拍的合照。
然後Sherlock看到了他在找的東西,Mike在Bart’s醫學院念書時和John的合照。他只是覺得可能有,沒想到真的就掛在牆上。照片裡有一大群人,似乎剛結束什麼活動。Sherlock不費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年輕的John。照片裡的他笑容燦爛,皮膚光滑,伸手摟著旁邊的朋友,一頭稻草色的頭髮在陽光下幾近金黃。那時的他還沒開始行醫,還沒上戰場,還沒住進貝克街,所有事情都才正要開始。
那是一段Sherlock不了解的時光。
他拿出手機把John拍了下來。
他也找到了年輕的Mike,真瘦。
「嘿,我找到啦!」
Mike回來時Sherlock正盯著牆上的掛鐘發呆,John再一個小時就要回來了,天啊。Mike把包裝盒拆開,一將杯子拿出來,Sherlock便倒抽一口氣,一把搶過杯子來端詳。
「沒錯,就是這個。」Sherlock說,隨即抓起桌上的拆信刀,開始死命猛刮杯子的一角。
「嘿,嘿!你在幹嘛!」Mike似乎被娛樂到了。
「John的杯子這裡有點掉漆。」
「所以這是因為John?喔,我大概猜到了……」Mike瞇起眼睛,笑得一臉得意。「你弄壞我們那麼多載玻片怎麼也不賠我們一下。嘖嘖嘖……」
Mike的笑容有點煩人。他該走了,可以回家再加工。
= = =
Sherlock剛掏出鑰匙,便碰見剛從TESCO回來,兩手提滿戰利品的Mrs. Hudson。他替她撐著門,跟在她後面進去。
「Sherlock,真體貼!你買了什麼?」Mrs. Hudson放下了購物袋,心情愉悅地發現了Sherlock手裡拿著的小紙盒。
「我看看。喔!這不是跟John的杯子一模一樣嗎?」她動作輕柔地拆開了紙盒後說。
「沒錯!」Sherlock露出笑容,「一模一樣!」
「傻孩子,」Mrs. Hudson寵愛地搖搖頭,「你大可直接買對杯啊。」
Sherlock哼了一聲,把杯子搶回來上樓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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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新杯子「整修」一番後,Sherlock不甚滿意地把它擺回流理台邊。他只能勉強複製刮痕,沒辦法連茶垢都假造出來。他有想到幾個方法,但考慮到John會把那些化學成份吃下肚,還是別動手的好。
20分鐘後,John提著晚餐回來了。他艱難地跨過滿地的障礙物,一邊碎碎念著「都找不到地方踩」、「地板去哪了」之類的句子。Sherlock沒聽清楚。
John把袋子放在桌上,把晚餐在桌上擺開,嘴裡哼著Whitney Houston的「Where do broken hearts go」,只是他把歌詞改成了「Where do our floors go? Can they find their way home…」
Sherlock乖巧地滑到桌邊坐下,在外面跑了一下午,一聞到食物他就餓了。
「很好,你收了四分之一的桌面,正好夠我們吃飯,太優秀了。」John說。
「呃……」Sherlock不禁迴避John的眼神,他完全忘記要繼續收拾了,現在連那尊貓頭鷹標本都還直直地立在地上,一公分都沒移過。不過John很快轉移了注意力,發出一聲驚呼。
「Sherlock!你洗了我的杯子嗎?」他驚訝地問,不敢置信地把杯子拿在手上翻看著。
Sherlock緊張地點點頭,拜託,別看得那麼仔細,要是穿幫了他該怎麼解釋才好。
「真好,我的杯子像新的一樣乾淨,亮晶晶的。」John滿意的說,笑瞇瞇地開始泡茶。
旁邊Sherlock高興得像曬飽了陽光的貓咪。
「你未免也太得意了。」John噗嗤一笑,「而且,你還是沒有收拾起居室。」
「呃。」是的,而且也忘了把John的電動刮鬍刀藏起來。
「我是否,來試試新買的電動刮鬍刀?」
那天晚上,Sherlock趴著睡覺。
by Nolanda
written in October 2012
Sherlock趴著睡覺也太可愛了XDDD